税务实务中,个人保险代理人等汇总代开发票时备注栏需要注明什么?
2023-07-20142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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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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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实务中,个人保险代理人等汇总代开发票时备注栏需要注明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可以比照个人保险代理人向统一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备注栏备注相应的!第汇总代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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