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视具体行为可选择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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