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后,会通过网上反馈的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需纸质证明,可联系税务机关邮寄送达。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企业逾期3年的应收账款,损失处理要提供什么资料?
税种认定怎么办理?
内网可以开具发票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