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如何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2023-07-3147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73人
咨询我
- 导读: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如何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如何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