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减政策的声明里,政策有效期:
(一)如果是指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的,如实填写即可。
(二)如果是指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享受时期的,应按实际可享受时期填写。
依据: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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