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建筑服务增值税可以简易征收吗?
工商变更后,已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中完成税务迁移,关于持有发票和税控如何处理?
普通房屋的装修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