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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实务中,审核个人所得税时对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审核的内容有哪些?

2023-08-03171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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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税务实务中,审核个人所得税时对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审核的内容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政策享受条件的审核

税务师要注意审核纳税人的子女是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及其配偶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2、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税务师在审核时要注意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二、扣除标准和方式的审核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2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具体由谁来扣除,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假如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每月有1000元的扣除额(即只有1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税务师要特别关注纳税人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政策享受起止时间的审核

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税务师审核此部分内容时必须注意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四、年度汇算可享受的补充扣除情形的审核

税务师审核时要注意,纳税人在上一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应审核是否存在汇算期间未办理扣除和少扣除的问题。

五、需留存备査资料的审核

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税务师审核纳税人是否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资料,以便后续配合税务机关的査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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