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二、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延伸阅读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长弥补亏损年限需要备案吗?
企业前期支付的开办费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总机构在省外,分支机构在省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备案怎么办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