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产业主2020年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免租月数或折扣比例相应计算减免。
依据: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明确部分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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