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除此之外,应当视同分配股息、红利,按照企业所得法的规定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有税收协定的遵照协定执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延伸阅读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给职工报销的子女教育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房地产企业收到政府拨的公建资金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