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依据:
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为了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务总局出台了延缴所得税政策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如果我单位2020年第二季度盈利需要缴纳所得税款,第三、四季度亏损,2020年全年度累计也是亏损,那延缓到次年首个申报期是否需要缴纳第二季度的税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采取核定征收?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