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持有的居民企业股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自创商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是什么?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