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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