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
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
延伸阅读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销项税额吗?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增值税优惠,怎么备案?
增值税免抵税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申报期限?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