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申报缴纳。2022年5月是浙江省属期为2021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
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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