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路,予以免税;对上述企业的其他用地,应予征税。
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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