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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互换怎么确认契税计税依据?

2023-08-1851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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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互换怎么确认契税计税依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应当征收契税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三、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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