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转租按照“取得”时间,即转租人从房东那里租入的时间。
依据:
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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