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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可以按照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

2023-08-1943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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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可以按照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

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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