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购买方取得了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权力,仍应按照出售不动产处理。
如果该合同事实上赋予了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权力,就应按不动产销售处理,如果没有,就按不动产租赁处理。(销售无产权车位按照不动产转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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