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经营活动,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领用发票吗?
2023-08-2137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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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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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跨区域经营活动,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领用发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