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税务部门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在纳税人自愿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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