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建筑业工程项目报告内容发生变化,应自报告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报告。
延伸阅读
领购的空白发票未使用需要退回怎么办理?
留抵税额退还后,新产生的留抵税额,可以继续申请退还吗?
汇总纳税企业缴纳查补所得税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