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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之后怎么进项转出?

2023-08-291921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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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之后怎么进项转出?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转出额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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