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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土地、房屋用途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08-3149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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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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