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
延伸阅读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优惠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里找到员工的工资薪金表吗?
纳税人应该在什么时候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