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因此,如果运送的货物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后,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依据: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缓缴哪些税费?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吗?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中收入小于社保是否无法申报?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