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延伸阅读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了,需要重新开发票,原发票需要收回吗?
纳税人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时,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怎么处理?
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专用设备和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