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其中实际经营收入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吗?
2023-09-0230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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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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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其中实际经营收入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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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其中实际经营收入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