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需要认证。
增值税纳税人因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延伸阅读
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时无法全申报,没有差额征税的,系统提示附表三数据和附表一数据不一致怎么处理?
租赁吊车同时配备操作员,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一个月发票限购多少份?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