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次月起,按50%的比例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违法情形严重的,不得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延伸阅读
税务实务中,审核企业增值税时审核征税范围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提供游戏服务同时送客户礼品的增值税怎么缴纳?
纳税人销售种苗是免征增值税的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