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延伸阅读
承包租赁经营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是多少?
请问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差额征税的政策是什么?
境外税额的直接抵免的定义是什么?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