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购进符合财税〔2020〕41号文件第一条或者财税〔2020〕5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船舶,按照《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退还增值税(以下简称“船舶退税”)。
应予退还的增值税额,为运输企业购进船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延伸阅读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季报时享受还是年报时享受?
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发票开好后,可以通过票面的二维码查询吗?
出口企业出口销售给国外的一批货物,因为质量原因被退回,需要税务机关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后,再去海关办理退运手续,货物还没有申报出口退(免)税,怎么办?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