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根据具体业务情况据实开具。
一、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二、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同时建议及时增加经营范围,并增加税种。
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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