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如果销售方在经营业务发生时没有向购买方开具发票,购买方可以要求补开。
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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