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应按月将《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销售额、进项税额和已缴纳税额归集汇总,填写《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传递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传递给总机构。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延伸阅读
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人,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小规模个体户第一季度超过45万,附加税有什么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信息系统服务的征收率是什么?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