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成立的,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入,但已经有了进项税额,可以享受进项税额10%的加计抵减吗?
2023-09-1031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73人
咨询我
- 导读:
- 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成立的,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入,但已经有了进项税额,可以享受进项税额10%的加计抵减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成立的,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入,但已经有了进项税额,可以享受进项税额10%的加计抵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