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企业向疫情防控医院的直接捐赠的享受扣除需要什么资料备存?

2023-09-1335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导读:
疫情防控期间税务相关的热点问题在哪里查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企业和个人直接对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进行捐赠后,只需在明年的汇算清缴之前取得接收函即可;纳税人取得的接收函,无需提交税务机关,仅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自行留存备查即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依据: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企业向疫情防控医院的直接捐赠的享受扣除需要什么资料备存?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