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销售到境外的货物劳务或服务,购买方各栏次可用中文或外文填写,其中名称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对于销售到国内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劳务或服务,购货单位各项目应完整填写。
依据: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什么情况下税收减免需要备案?
浙江企业三项附加税税率是多少?
开完专用发票,多久可以开完税证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