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怎么处理?

2023-09-19106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287人
咨询我
导读:
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试点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和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时,如因商品名称未使用自动匹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而导致发票信息无法归集到“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时,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发票用途确认”-“抵扣类勾选业务”-“抵扣勾选”模块中的“代开补录”进行代开农产品普通发票和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补录,补录成功后,即可在抵扣勾选明细中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并可对该发票进行9%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如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和计算结果,转入“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

当该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怎么处理?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