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不需要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申请减免税应提供什么材料?

2023-09-1928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导读:
不需要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申请减免税应提供什么材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不需要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以及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单位(以下简称“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2、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3、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不需要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申请减免税应提供什么材料?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