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在湖北省从事广告服务业的一家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三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40万元,按照规定,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申报?
2022-10-2231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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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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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我公司是在湖北省从事广告服务业的一家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三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40万元,按照规定,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如果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按季超过45万元),其专票、普票销售额应分别填列于“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下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和“ 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两栏,其销售额都缴纳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起,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按季超过45万元)其普票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二、如果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按季不超过45万元),其专票销售额应填列于“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栏,普票销售额应填列于“免税销售额”的相应栏目。其专票销售应缴纳相应增值税,其普票销售则享受免税政策。 举例:某公司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季度销售额为40万元,就其中15万元收入业务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公司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公司向购买方就15万元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需要按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缴纳1500元=15万元*1%)。对于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收入(25万元=40万元-15万元)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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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在湖北省从事广告服务业的一家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三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40万元,按照规定,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