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骗取出口退税额而被税务机关立案,少缴的时间是四年前了,少缴的滞纳金还补缴吗?
2023-09-2164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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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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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我因骗取出口退税额而被税务机关立案,少缴的时间是四年前了,少缴的滞纳金还补缴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二、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三、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
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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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骗取出口退税额而被税务机关立案,少缴的时间是四年前了,少缴的滞纳金还补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