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延伸阅读
单位社保已申报未缴税,怎么缴税?
开具机动车发票时,提示“合格证存在,不属于本企业!”或“车架号xxxx不属于本企业,不允许开具发票”怎么处理?
怎么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分盘?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