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执行。
故发票没有冲红时间限制,符合冲红条件即可。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代开专用发票可以开具电子发票吗?
广告业务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吗?
买进的固定资产不是专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能抵扣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