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依据:
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延伸阅读
居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吗?
给境外个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所收到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是否可以抵扣当期销项税额?
企业和关联方发生的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