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除此之外,政策规定需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具体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延伸阅读
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的情况适用首违不罚吗?
如果违反税务规定会受到什么处罚?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月销售额提高至10万,财税〔2016〕12号中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的减免政策调整到月销售额10万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