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的原因有哪些?

2023-09-2533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导读:
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的原因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企业提交的申请:

1、税务机关已经对企业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立案调查或者其他涉税案件调查,且尚未结案;

2、未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且不按时更正;

3、未按照有关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

4、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税务机关要求,且不按时补正或者更正;

5、拒不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功能和风险实地访谈。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的原因有哪些?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