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金融机构向境外外国银行支付贷款利息、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向境外支付贷款利息,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延伸阅读
去大厅交社保要带什么?
企业之间发生的商品买卖行为未签订合同,是否需要申报印花税?
代开劳务普通发票需要哪些资料?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