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取得的收入和所得为美元、港币和日元的,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其他可兑换货币的外汇统一使用中国银行公布的挂牌价格,折合成人民币收入和所得计算纳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
延伸阅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小微企业灰色无法点击,怎么处理?
上游企业未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企业可以直接向下游开具机动车发票吗?
林木产品初加工的范围?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